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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五中院发布破产审判视角的30条建议

最后更新:2026-03-18 16:46:28 浏览:613次

本报讯 (记者 刘洋 通讯员 钟丽君 伍云嫦)近日,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“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”专题联络活动暨第三届破产审判主题沙龙过程中发布《致民营企业家:破产审判视角的30条建议》。

《建议》涵盖企业设立、经营、管理、破产等环节的法律风险提示,包括合理评估公司资本、审慎提供个人担保、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等内容。如“获取专业咨询支持”方面,重庆五中院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》置备管理人名册,民营企业可通过法院官网、微信公众号查询名册信息。“禁止欺诈清偿行为”方面,对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无偿转让财产、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、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等行为,管理人均有权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撤销。

“30条建议为我们普及了破产保护与风险防范的法律知识,提升了大家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企业经营中复杂问题的能力。”重庆市人大代表、重庆上创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董事长程自文在活动现场发言时说道。

来源:人民法院报

(责编:薄晨棣、彭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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